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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外语学院 作者:外语学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6-10-08 17: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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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班主任:

   

根据学工部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评选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

外语学院2015-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班级名额分配

年级

15

14

13

  12

1班名额

1

2

2

2

2班名额

1

2

2

评审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生活简朴,在校内校外表现良好。

4.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活动

5.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和综合成绩位于同专业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此条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之一)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7.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此条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之一)

评审结束后上报院办材料:

1.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各班分配的名额,评审程序,评审结果。

2.学生申请书(学生写个人情况的说明,电子版打印,带封皮,签名手写)。

3.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要求原件,不能传真,盖章日期为2016年)。

4.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6.学生2015-2016学年成绩单,需要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

7.学生所在年级2015-2016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

8.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电子版与纸质版)。

9.班级公示照片(电子版)。

以上所有纸质版材料均须经过班主任签字认可

二、国家助学金的评定

根据学工部分配的名额,我院国家助学金总金额为拾捌万陆仟伍佰圆整(186500元)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总人数为58人,其中特困34名,一般贫困27名。

按照学工部关于《高校建档立卡家庭子女认定工作异难问题答疑汇总》及学工部最新的关于学生奖助学金的相关规定,建档立卡学生必须享受特助学金(3500元),故不再将特困助学金纳入班级评选范围,直接按照各班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数量进行名额划分,各班级不得做任何改动。本次国家助学金评选各班级只负责评选国家一般贫困助学金(2500元)。

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特困3500/.年)               

年级

16

15

  14

  13

  12

1班名额

1

3

8

3

2班名额

5

5

9

  国家助学金(一般贫困2500/.年)

年级

16

15

14

13

12

1班名额

2

3

2

5

5

2班名额

2

5

3

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生活简朴,在校内校外表现良好。

3.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各项活动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上报材料: 

1.班级助学金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各班分配的名额,评审程序,评审结果(电子版与纸质版)。

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家庭情况调查表(要求原件,不能传真,盖章日期为2016年)。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6.2016-2017学年度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总汇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7.班级公示照片(电子版)。

以上所有纸质版材料均须经过班主任签字认可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档案库建立工作:

1.各班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认真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全体学生1017日前登录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相关信息,2016级新生须由学院统一导入基本信息之后,新生方可输入相关信息。

根据学工部下发文件,为全面掌握学校贫困学生的情况,需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专库。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学生基本信息表的家庭经济情况一栏是一般贫困或者特困须经班级评审认定后再选填。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家庭状况信息。

四、要求:

1.各班要认真学习《陕西中医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和《陕西中医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原则、程序和要求执行。

2.各班要严格按照下达的名额确定享受各类奖助学金的学生,评定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将对评选结果向全系进行公示。

3.学院将加强监督,各班要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平分、截留,挪用和挤占各类奖助学金,同时要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评选结果务必在班级进行公示,各班级需上交公示照片电子版。

4.各班务必于在1017前完成以上内容,并将由班主任签字确认的材料交于院办,逾期将调整或取消资格。

                                     

                                           外语学院党总支

                                         0一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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